服务热线

13262752056
网站导航
检测项目:
洁净区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环境检测 > 洁净区 >

生产环境洁净检测

产品时间: 2022-04-01 11:59:51

简要描述:

《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修订卫生部令第27号)第二十条: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详细介绍

《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修订卫生部令第27号)第二十条: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申报卫生用品的需提供生产环境洁净检测报告;生产皮肤粘膜消毒剂、抗抑菌制剂(用于洗手的除外)需提供净化车间洁净度的检测报告;

生产用水检测报告(抗抑菌制剂、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灭菌剂和皮肤粘膜消毒剂提供)。

生产环境洁净检测报告验收标准:

首先,验收过程中应该对净化车间内以及走廊等区域进行气压监测,因为维持车间的标准气压是保证正常通风量,以及空气净化效果的前提与保证。

其次,要确保车间内的空气都经过过滤、再循环和保鲜处理,这就牵涉到车间空调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的工程质量考核,进行这一环节的验收需要具备*的空调系统设计与安装*经验。

再次,对车间的天棚、地板以及门窗等建筑标准进行验收,净化车间有别于普通的建筑工程,对天棚、地板、门窗以及墙壁涂料都有着严格的规范化要求,同时对车间的设施进行运行监测。


百检网,不仅能帮助企业用户在线匹配适合的检测机构,促进产品质量提升,还能还能帮助优秀的检测机构提升品牌美誉度、获取检测订单,轻松实现互联网营销。

更多检测需求及详情免费咨询机构在线顾问:15801716201(电话及微信),做检测上百检网-出具权威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

上一篇:GMP医药类洁净室

下一篇:洁净工程检测

推荐产品

Copyright © 2021 万检(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0749号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 邮箱:Service@Baijiantest.Com 电话:13262752056(微信同号)

关注我们

服务热线

13262752056(微信同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